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汇聚家校育人合力,精准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决定2024年暑期继续开展“励志圆梦计划”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一)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脱贫人口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属;
(二)在学业、就业、生活及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重点关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生家庭,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状况、成长环境、思想状况、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个性特征等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三)宣传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
(四)表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
三、家访形式
(一)电话家访。电话家访要求覆盖全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书信家访。各学院自行撰写“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通过网络推送或邮寄给学生家庭。
(三)“门到门”实地家访。各学院可组建“门到门”实地家访团队(学院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队)开展从校门到学生家门的实地家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统筹、周密安排,不能流于形式,将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确保家访工作顺利高效开展。要深入挖掘在家访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凝聚立德树人合力,报道时要尊重学生意愿,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二)各学院组建“门到门”实地家访团队,成员主要由学生工作队伍、班主任或专任教师组成(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鼓励邀请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学院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以相同地区联合组队,可与暑期社会实践、校友回访和企业走访等工作相结合。
(三)各学院要严肃家访纪律,不能安排不相关人员随同家访,不能给学生家庭增加任何负担。在家访前加强对走访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为每位参加实地家访活动的成员购买保险。家访期间,注意交通、人身财产安全,遵循相关纪律要求,所有外出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外出报备。
(四)学生工作处承担受访学生慰问经费,其他费用由各学院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五)“门到门”实地家访开始前,各学院摸底选定1-3名家访学生名单(往年已经走访过的学生家庭不再重复走访),填写《湖北大学“励志圆梦计划”暑期家访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于6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六)家访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思考,强化工作研究,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学生群体思想政治教育与帮扶长效机制,并撰写家访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被访学生姓名、走访时间、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并于2024年9月开学后一周内将总结和《湖北大学“励志圆梦计划”暑期家访学生调研表》(附件2)等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及活动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严蓉
办公地点:习坎楼117室
电子邮箱:502913106@qq.com
附件1:湖北大学“励志圆梦计划”暑期家访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湖北大学“励志圆梦计划”暑期家访学生调研表
湖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