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用工单位:
根据《湖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每学年度初,学校核定勤工助学岗位数,用工单位根据核定岗位数在“智慧服务中心”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学生自愿报名应聘,用工单位面试后录用,聘期一年。每月末,用工单位根据学生表现,提交工资发放表,月工资不超过500元/人。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平台介绍
1、平台网址:one.hubu.edu.cn
2、登录账号:湖北大学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登录。
二、用工单位申请岗位发布
1、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老师用本人工号登录智慧服务中心;
2、点击“智慧学工”进入“学工大厅”的“勤工助学管理”版块,填写岗位信息后,点击左上角“提交”。
3、岗位信息说明
(1)岗位名称设学生工作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三类,实验室助理、教学设施助管、宿舍服务中心助理等均属学校公共服务。
(2)各单位岗位数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编制人数、学院本科生人数、实验室数、育人效度等综合测算审定,具体岗位数见附件。
(3)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本次集中发布岗位均为固定岗,期限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临时岗和寒暑假用工需重新申报,获批后方可发放酬金。
(4)若同时发布多个岗位需求,可点击左下方“新增”。
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资助管中心严蓉老师,电话:88662459。
附:湖北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核定表
湖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