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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作者:        点击数:
  • 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校学工字〔2021〕24号)、《湖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学工字〔2021〕22号)和《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奖励办法(修订)》(校学工字〔2021〕23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3-202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参评对象是学校2021、2022、2023级全体本科生、全体寝室、全体班级;2024年转专业的学生、2023级ACCA班学生在原学院、原专业评选;2021级、2022级楚才学院学生在楚才学院评选,2023级楚才学院学生在原学院、原专业评选。

    二、奖项及名额

    (一)学校奖学金

    1.奖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

    2.名额: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名额根据具体情况审定。

    (二)先进荣誉称号

    1.奖项:个人类包括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集体类包括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2.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并填写纸质版《湖北大学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其中申请学校奖学金单项奖(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的还需填写电子版《XX学院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二)学院初审

    对于学校奖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学院按照既定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按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查、学院审核、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定获奖学生和集体名单。

    对于单项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各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拟定获奖学生名单。

    (三)学院公示拟获奖学生和集体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宣传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拟获奖学生和集体申请材料。

    (四)学校审核

    对于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获奖,学校进行复核审定。

    对于单项奖学金申请,学校在学院初审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审核,并向学院反馈审核结果。学院根据学校反馈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宣传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材料整理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学生和集体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四、报送材料

    (一)《湖北大学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按照专业分类,依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

    (二)《XX学院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

    (三)《XX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1份;

    (四)《XX学院2023-2024学年账户统计表》(附件5)以及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中《XX学院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xuegong@hubu.edu.cn;其余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8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xuegong@hubu.edu.cn,纸质版同步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习坎楼115室)。

    五、荣誉奖励

    学校对奖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放奖金,若获奖学生已经或即将获得本科生院、校团委等部门发放的奖金,则奖金不再重复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奖评优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方面关注度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5-7人,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广泛做好宣传宣讲,精心组织评选,高效有序推进各环节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坚持标准从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致认真,严格审查,程序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评选过程中对于学生提出的异议和申诉意见,各学院要及时核查、认真答复,形成闭环。

    (三)加强教育,发挥作用。各学院要以开展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为契机,结合学院学风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评奖评优的育人作用,强化“星耀琴园·朋辈引航”的感召力、凝聚力,积极营造“心中立榜样、行动学榜样、励志成榜样”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梦 027-88663448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湖北大学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docx

    附件3:XX学院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XX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汇总表.xls

    附件5:XX学院2023-2024学年账户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9日

  • 责任编辑: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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