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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作者:范磊        点击数:
  •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和朋辈教育作用,引领学生在学习科研实践中不断追求卓越,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北大学在籍学生

    二、评选机构

    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团委、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协调指导,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校记者团等学生组织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共同参与。

    三、评选类别及条件

    “琴园风云学子”评选活动旨在选树一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引导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特色发展,涵盖德、智、体、美、劳五个层面,具体评选类别和条件如下:

    1.思想引领之星。个人或团队政治立场坚定,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开展主题宣讲、读书学史、党建品牌建设以及祭扫烈士墓、宣读祭文、瞻仰遗物等活动,引领广大同学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戎耀之星。个人或团队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军旅,保家卫国。退役复学后能够以自身的报国经历宣传军旅文化,以部队的优良作风感染身边同学,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强化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征兵入伍等工作。

    3.自强之星。个人或团队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契合时代精神,事迹感人,能带来强烈的心灵震撼,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4.公益之星。个人或团队热心公益事业,自发组织或参与西部志愿服务、结对帮扶革命老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各类社会实践,同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5.孝悌之星。个人或团队孝老爱亲,尊敬师长,能用感人至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人和师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6.抗疫之星。个人或团队迎难而上,闻令而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一线,在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7.学习之星。个人或团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各学年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居所在班级前5%;刻苦钻研,在学习类知识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8.学术之星。个人或团队曾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曾出版学术专著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在该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9.科技之星。个人或团队科研发明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推广价值。

    10.体育之星。个人或团队热爱体育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在大学生各类(包括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成为国家级运动员(裁判员)。

    11.自律之星。个人或团队严于律己,有明确的目标方向和时间规划,长期坚持早睡、早起、晨读、晨练,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在专业学习、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或成绩,对周边同学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效应。

    12.创作之星。个人或团队爱好文学、艺术创作或新闻写作,在相关比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并在校内外媒体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文学、艺术或新闻作品,或有此类作品结集出版。

    13.文艺之星。个人或团队热爱并积极参与、组织文艺活动,在文艺比赛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并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演出中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14.宣传之星。个人或团队具有良好“互联网+”意识能力,主持策划过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宣传实效,宣传案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新媒体原创内容、采编、运营、技术创新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15.劳动之星。个人或团队具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勤于劳动,积极参与校园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清理、校园牛皮癣和白色垃圾集中清除等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

    16.创业之星。个人或团队学以致用、勇于实践、自主创业,目前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并具备一定的创业规模和良好的创业发展前景。

    17.实践之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在挑战杯等比赛中取得佳绩,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18.服务之星。个人或团队在学生群体中担任某些职务,勇于担当,乐于服务,协助学校或学院顺利完成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9.民族团结之星。个人或团队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牢固树立和践行“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组织参与“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展现出奋发有为、互帮互助的良好精神风貌。

    20.文化交流之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在国际文化交流赛事、会议、社会公益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

    21.**之星。个人或团队在上述之外其他领域实现个性化发展,展现学子发展与成长新样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社会反响。该类别由学生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命名。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117日—36日)

    根据评选类别及条件,学生个人(团队)可自主向学校申报:

    1.通过问卷星自主申报: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点击“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评选自主申报入口”(https://www.wjx.top/vm/Q2I3F78.aspx#),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交附件。

    2.通过邮箱自主申报: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gong@hubu.edu.cn

    (二)组织推荐(118日—36日)

    各部门、学院要结合线上方式开展“琴园风云学子”寻访活动,挖掘人才,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对优秀学生重点跟进。组织报名学生填写《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申报表》(见附件一)和《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申请人事迹材料》(见附件二),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uegong@hubu.edu.cn

    (三)学生初评(3月中旬)

    组建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校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代表和各学院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评审团,对申报“琴园风云学子”的个人(团队)进行初评,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入围名单。

    (四)专家评审(3月中下旬)

    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团队对入围人员进行评审,确定“琴园风云学子”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五)现场展示(3月下旬)

    候选人通过5分钟演讲展示,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现场打分,确定“琴园风云学子”拟获奖名单。

    (六)网上公示及表彰(3月下旬)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评选活动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不断提高宣传力度、深度、效度。


    联系人:杨邦  杨昕怡  027-88663448


    附件:1.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申报表

              2.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申请人事迹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校团委

                      2024118


    附件1

    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申报表

    个人/团队负责人



    申报类别


    照片

    (团队另附集体照)

    所在院系专业年级


    政治面貌


    综合测评分数/班级排名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QQ号码


    事迹简介


    (事迹简介需紧紧围绕申报类别进行重点介绍,如申报公益之星,应重点说明开展公益活动的情况,并介绍活动的亮点及感人事迹。事迹简介文字要精炼简洁,条理清晰,500字以内,将用于展示。)









    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情况

    (请标明国家级、省级、校级,并写明获奖年份。如:2023年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国家级)





    社会反响及媒体报道情况

    (请标明媒体名称、报道日期、版面、标题。如:楚天都市报 2023101日 教育版 《湖北大学启动风云学子评选活动》。)




    学生组织初评意见

    对个人或团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形进行说明,简述入围或不入围理由。

    注:各级奖励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情况请附新闻稿复印件或网络链接地址。申报“学习之星”需详细说明学业情况,并出示由学院教学办盖章的班级综合成绩加权排名表。


    附件2

    湖北大学第十二届“琴园风云学子”申请人 事迹材料

    (要求2000字以内,条理清晰,事迹突出,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6磅,文中可插入与事迹相关的照片)。

  • 责任编辑: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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