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厚情”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李明瑜等10名学生拟获一等厚情助学金,吴晓敏等20名学生拟获二等厚情助学金。
公示时间为11月23日—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助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学工处反映。地点:习坎楼117室;联系人:严老师,电话:88662459。
附:湖北大学第十八届厚情助学金拟获助名单
湖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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