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厚情”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现就做好2023年湖北大学“厚情”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和资助额度
一等助学金1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2000元;二等助学金2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1000元。
三、评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评选、学校审定的流程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11月13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北大学“厚情”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班级组织评议,学院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二)11月20日前,各学院将拟资助学生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习坎楼117室);
(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后勤集团审定并公示。
四、相关说明
(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考虑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历次助学金申请和已获助情况,确定各学院名额和等次;
(二)已获评大额奖助学金(不包括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三)学生提交《申请表》时需附上一学年度成绩单(大一学生除外)。
联系人:严老师电话:88662459
附件1:湖北大学“厚情”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附件3: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厚情”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湖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