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选聘一定数量适合从事学生工作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高年级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3.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擅长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具有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三、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应根据工作实际,主要承担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职责中的若干项,以及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岗位数量
党委学生工作部3人,研究生工作部3人,校团委2人,学科性学院1人
五、选聘工作程序
1.应聘报名。2023年9月25日(周一)上午11点前,凡有意向参加兼职辅导员选聘的,请填报《湖北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gong@hubu.edu.cn,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交至习坎楼123室。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在学工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3.组织面试。学校统一组织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的面试,拟定于9月27日(周三)14点30分,在习坎楼126会议室进行,面试程序为自我陈述(2分钟以内)、回答问题(3分钟以内)。
4.结果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湖北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相关待遇按照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联系人:盛老师,027-88662947。
湖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