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近日决定授予四川警察学院2008级法学2区队学生董金凤(女)、南开大学信息技术科学学院2008级硕士生陈永刚“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2010年3月5日,四川警察学院2008级法学2区队学生董金凤在四川省北川县安昌镇进行警务援助实践执勤时,不顾个人安危,勇救四名遇险的小学生,自己不幸身负重伤。教育部在决定中表示,董金凤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她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为表彰董金凤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董金凤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2010年3月4日,南开大学信息技术科学学院2008级硕士生陈永刚不顾个人安危,跳入冰冷的湖水中,在校园内救起一名落水老人。教育部在决定中表示,陈永刚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为表彰陈永刚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陈永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