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扶和促进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城乡低保家庭
2.贫困残疾人家庭(家庭为低保户且家庭成员有残疾)
3.脱贫人口家庭
4.获国家助学贷款(大学四年中曾申请过助学贷款的)
5.社会孤儿(需有孤儿证,事实孤儿不在发放之列)
6.烈属
7.残疾(指学生本人为残疾)
二、补贴标准
1608元/人(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按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地区2023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报学院审核。
2、审核申报。各学院2022年9月12日前将《申请表》交学工处严蓉老师(行政楼215室)。学工处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进行审核,9月22—26日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9月30日前,学工处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上传《申请表》扫描件。
3、复核及拨付。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学生信息,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银行账户,学校将款项拨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
附件:武汉地区2023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湖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