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奖励办法》等文件,现将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二、报送材料清单
1.《学院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2.《学院账户统计表》电子版;
3.《湖北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湖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4.学院1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先进事迹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规范评选。
各学院要成立学院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办秘书和辅导员等组成,评选工作在学院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评选结果要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选树典型,广泛宣传。
各学院要积极动员2021届毕业生参加评选,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选树优秀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出优秀毕业生的模范带头作用。
3.整理材料,按时报送
学院要认真核实学生所填写的《湖北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湖北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真实性,在学院意见栏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并把登记表和申请表依专业分类,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整理,于4月15日前将其报送到学工处204办公室,电子版《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账户统计表》、《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发送到211473379@qq.com邮箱。学校将为优秀毕业生发放荣誉证书和精美纪念品,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湖北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