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湖北大学“厚情”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现就做好2019年湖北大学“厚情”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名额和金额
资助对象: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助学金共10人,每生资助人民币2000元;二等助学金共30人,每生资助人民币1000元。
二、时间安排
1、12月3日—12月8日,班级评议、学院推荐,12月9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候选人《湖北大学“厚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湖北大学“厚情”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备案表》(附件二)电子档发至邮箱:2964269740@qq.com,纸质档报送至综合楼215室。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同后勤集团确定拟获助学生名单,并在学工网站公示三天。
3、“厚情”助学金颁发仪式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备案表在通知附件栏下载,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交表时附上上一学年成绩单。
2、原则上已获评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大额奖助学金(累积超过5000元,不包括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联系人:杨老师;电 话:88662459。
湖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