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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作者:事务        点击数:
  •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暑期学生放假时间为2018年7月7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五)。学生于9月1日报到,9月2日完成注册及学年鉴定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点名,9月3日正式上课。请各学院于9月3日上午9点前将学院学生到校情况报学工部(表格在学工在线和QQ群下载)。为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通识教育学院2017级学生回迁工作,以及回迁之后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教育学生在调宿搬迁过程中做到爱护财产,文明有序。选派专人负责学生行李及贵重物品的存放工作。

    二、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由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校与学生签订《高等学校暑假学生安全告知书与责任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和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返乡、返校途中和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

    三、暑假期间忠诚学生公寓关闭(具体时间由忠诚学生公寓物业通知),请各相关学院做好传达及解释等工作。

    四、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所有学生暑期留校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家长知情同意书,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的留校申请。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相关工作,每周三下午四点向学工处值班人员报送学生安全稳定情况。要关心和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学习困难而延长学制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学生工作负责人假期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六、各学院引导暑期留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并要求他们提高警惕,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留校学生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单独住宿;

    2.禁止学生到没有安全保障的自然水域游泳,在有安全措施的游泳场所游泳时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

    3.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生火做饭等;

    4.留校学生中途离校应向学院报告;

    5.离校学生如确需在放假期间回校,应提前向学院报告,学院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宿舍管理中心或楼栋管理员;

    6.留校学生应听从宿舍管理员安排,进行宿舍临时调整,集中住宿。

    七、暑期有心理咨询需要的学生,建议到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华中师范大学老图书馆三楼)咨询,预约电话027-67868152/8156。

    请各学院7月2日前将暑期不回家学生信息统计表、学院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表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21日

  • 责任编辑: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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