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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7年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
  • 各学院:

    应善良助学金由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设立,今年拟继续资助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每人12000元,分学期考核后发放(名额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贫困地区农民子女为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优先、国家扶贫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优先;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学习和生活上助人为乐、艰苦朴素、勤俭自强、奋发进取;

    4、没有享受其他大额奖学金、助学金。

    二、评定程序:

    1925日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1)、《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2、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后,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各学院于930日前将《应善良助学金备案表》及候选学生申请材料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015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学生名单,无异议后报上海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备案。

    三、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1500元。受助学生获得资助后,如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或违纪违规、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应善良基金会将停发其资助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 责任编辑:孙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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