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应善良助学金由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设立,今年拟继续资助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每人12000元,分学期考核后发放(名额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贫困地区农民子女为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优先、国家扶贫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优先;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学习和生活上助人为乐、艰苦朴素、勤俭自强、奋发进取;
4、没有享受其他大额奖学金、助学金。
二、评定程序:
1、9月25日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1份)、《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2、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后,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应善良助学金备案表》及候选学生申请材料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0月15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学生名单,无异议后报上海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备案。
三、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1500元。受助学生获得资助后,如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或违纪违规、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应善良基金会将停发其资助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