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湖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意见》和《湖北大学2010年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团结、和谐、向上的寝室氛围,进一步深入推进学风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2010年11月
三、活动阶段
“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大致分为宣传发动、全面创建和创优评比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宣传发动(2010年5月10日-2010年5月20日)
(1)学校利用校报、广播台、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的宣传。
(2)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型寝室”创建主题班会、党(团)日等活动,层层开展动员,向学生讲明“学习型寝室”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全面创建(2010年5月10日-2010年6月30日)
(1)各学生寝室对照《“学习型寝室”标准》(附后,学院参照标准细化要求)开展创建活动,注重查找问题,及时整顿。
(2)各学生寝室于2010年6月10日前,自行向所在学院(混合寝室分别向各所在学院)书面提出“学习型寝室”达标验收申请,寝室成员签名。
(3)学院组织验收。对不达标的寝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须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成)。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与“学习型寝室”达标情况挂钩。
3、创优评比(2010年10月8日-2010年11月10日)
(1)各学院以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寝室开展“学习型寝室”创优活动。
(2)学校以院际互评的形式,对学院“学习型寝室”创优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学院评选一批代表本院风采的“优良学风寝室”(不超过本院总寝室数的5%),并从中推荐1个“优良学风寝室”标兵。评选结果全院公示。(申报者需填写《“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在“学工在线”“文件下载”处下载)
(4)学校审核学院评选结果,对“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寝室”标兵进行表彰、奖励。对事迹突出者进行成果展示,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把“学习型寝室”建设作为学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注重创新,选树典型。辅导员、班主任要坚持日常“查寝”,指导学生创建,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身边的同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学校原“文明寝室”评比调整为“优良学风寝室”评比,相关规定以此通知为准。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学习型寝室”标准
一、成员和谐向上。寝室成员思想健康向上,团结友爱;积极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寝室长认真负责,发挥组织、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风气浓厚。建立寝室自学制度,积极开展早读、自习等学习活动;寝室成员之间互帮互学,共同探讨学习问题;无考试舞弊现象,学习不断进步。
三、行为习惯良好。按时作息,行为举止文明,节约用水用电,不通宵上网、玩游戏,不在室内抽烟、酗酒等,不乱拉电线、违章用电。
四、环境整洁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室内摆设整洁有序,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公寓、楼栋的公共卫生。